云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21-01-21 访问量:1838
注 :
1. 表中各项内容以各省 2021 年招生计划版正式公布的为准。
2. 专业名称标注“师范”字样的为师范类专业,未标注“师范”字样的为非师范类专业。
3. 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2021 年继续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进行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按照非师范大类培养,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学年,第二学年专业分流后,舞蹈学按照师范类培养,学费标准为 7000 元 / 生·学年,舞蹈表演按照非师范类培养,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学年。
4. 以上收费项目标准为 2020 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标准执行。5. 我校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按学年预收并按专业学费和学年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进行结算。
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男生 168 厘米左右,女生 160 厘米左右。
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女生不低于 155 厘米,男生不低于 165 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 170 厘米以上,女生 160 厘米以上,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
美术学(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 :无色弱、无色盲。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 172 厘米 -185 厘米,女生身高 162 厘米 -175 厘米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胎记、全身无纹身 ;女生矫正视力不低于 C 字表 0.5,男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 C 字表 0.7(凡视力不达标的考生须提前配好矫正眼镜参加专业体检),无斜视、无色弱、无色盲。
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学费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
(二)录取原则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省内认可音乐学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音乐表演”,省内认可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统考专业成绩,
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音乐与舞蹈学类 [ 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 ]”“书法学(师范)”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4.“美术学(师范)”“绘画”“动画”专业,省内认可美术学类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5.“设计学类 (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专业,省内认可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6.“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7.“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体育舞蹈统考(联考)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内认可音乐学、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统考任一类别专业成绩且体检合格,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三)培养要求
1.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 :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 ;器乐(包括流行乐器)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爵士钢琴、流行键盘。
2. “音乐学”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 :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 ;器乐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 3.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 :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
4.“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培养方向为 :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
(四)入学复查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 768 号
邮 编 :650500
招生宣传网址 :http://zsc.ynnu.edu.cn
E-mail :zhaoban@ynnu.edu.cn
联系电话 :0871-65912887、65910379(兼传真,呈贡主校区)